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郑州航空港区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应用工作,经郑州航空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开展郑州航空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郑州航空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项目。
二、参与单位
科研机构、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本项目不面向个人。
三、项目选题方向
参与申报的课题应与“郑州航空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方向”(附件1)一致。
四、项目预算
课题类别分为重大研究类和重点研究类,其中重大研究类最高限价2万元整(含税费),重点研究类最高限价1.5万元整(含税费)。
五、项目参与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专业技术能力。
(三)申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报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万元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四)必须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
(五)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每个单位可以申报不超过3个课题,每个课题必须是不同的负责人 。
(六)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七)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郑州航空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询价委托服务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申请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按照《郑州航空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询价委托服务工作细则》(附件2),自郑州航空港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项目申报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申请。各参与单位可登录郑州航空港区政务网站(https://www.zzhkgq.gov.cn/)下载《郑州航空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申请书》(附件3)、《郑州航空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论证活页》(附件4)、《郑州航空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信息表》(附件5)、《郑州航空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报价函》(附件6)和《郑州航空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询价评分标准》(附件7),并于2025年6月20日前填好后发送至hkgqtjzx@163.com电子邮箱,邮件命名“郑州航空港区五经普课题研究+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同时将纸质申请书、论证活页、信息表、报价函(各2份)以及评分标准相关证明材料报郑州航空港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以寄出的邮戳为准)。
(二)郑州航空港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将对课题参选单位的课题申请书和研究力量进行评审,择优选择课题,确定立项单位,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发出询价确认书。没有中选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三)2025年10月底前,各课题负责人应向郑州航空港区经济普查办公室提交初步研究成果。
(四)2025年11月15日前,各课题负责人应将最终研究成果提交郑州航空港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并申请结项评审。郑州航空港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将组织专家成立结项评审组,对课题进行结项评审,提出结项评审意见。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珊珊 徐静萍 0371-86190933
周艳敏 0371-86190512
电子邮件:hkgqtjzx@163.com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大厦1028房间(郑州航空港区经济普查办公室)
邮政编码:451163
2.郑州航空港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课题研究询价委托服务工作细则
郑州航空港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