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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划定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专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 日期:2025-07-07 17:09

  为保障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沿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专用铁路运输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第二十七条和《河南省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8号)第十三条、第十四条之规定,我区拟划定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为增强公开性和透明度,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划定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自公布之日起15日内。

  二、征集方式

  公众可采取电子邮件、信函邮递的形式反馈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梳理汇总您的意见建议。来信(邮件)请注明“划定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意见建议”,并留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我们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

  1.电子邮箱:zzgjlgzhb@163.com

  2.邮寄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16号楼,邮编:451162。

  三、其他事项

  如有咨询事宜,请联系王老师 13592560953。

  诚邀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献言献策。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划定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7月7日

《关于划定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按照有关程序,交通运输和枢纽经济发展局对《关于划定河南国际物流枢纽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专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通过下列方式广泛征求了意见建议:

  (一)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2月27日第一次征求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部分内设机构意见。

  (二)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3月21日第二次征求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部分内设机构意见。

  (三)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22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截至2025年7月23日,共收到意见3条,其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内设机构反馈意见2条,企业反馈意见1条,主要内容集中在确保文件内容及制定程序合法合规、专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与规划道路红线及市政管线做好协同、专用铁路线全线按照城市市区标准划定等方面,均已采纳。

  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