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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遴选的公告

来源: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 日期:2025-07-25 17:59

  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数据开发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资源价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数据局关于印发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试行)的通知》《河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试行)》等政策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区”)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遴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广泛参与,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定公共数据资源一级开发主体。

  二、授权运营范围

  航空港区各级党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医疗、教育、文化旅游、公共资源交易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职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除存在以下情形外,应当纳入授权运营范围: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侵害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禁止授权运营的;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社会化开发利用的。

  三、申报条件

  申请一级开发主体的申报单位在资金、管理、技术、服务、生态运营和安全能力等方面符合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法人组织,熟悉国家和本区关于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等有关规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2.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能够承担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的前期投入(包含但不限于公共数据运营服务平台建设、一级公共数据产品和服务开发等投入)和后续运营成本,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金管理能力,有良好的信用,能确保运营工作的顺利推进;

  3.具备良好的管理能力。拥有专业的管理团队,具备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和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健全,确保运营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4.具备创新的技术能力。能够开展先进的数据存储、处理和分析,能够保障数据的安全和高效利用,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能够及时解决技术问题和进行技术创新,具备与公共数据资源相关的技术研发能力;具有公共数据一级开发产品和服务所需的算力、AI大模型、数据标注等技术能力;具备及时响应监管要求所需的技术管理能力;

  5.具备良好的服务能力。能够及时响应需求,提供优质的服务,建立了售前咨询、售中服务、售后服务等完善的服务体系确保运营的满意度;具备推动公共数据资源在医疗、物流、工业,农业、科研、文旅、城市管理、生态保护、防灾减灾等领域广泛应用的服务能力;

  6.具备良好的生态运营能力。通过实施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能够吸引资金、技术等支持,促进数据产业的上下游、产供销一体化发展,引进一批可预期的配套型项目,提高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7.具备成熟的安全能力。建立了数据分类分级、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安全审计等数据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具备专业的安全技术团队,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保障数据的安全。有良好的应急响应能力,能够在发生安全事件时迅速采取措施防止损失和溯源调查;

  8.符合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中关于运营机构的其他相关要求。

  四、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五、公开遴选流程

  (一)公告发布

  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二)提交申请

  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1)要求,填报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在2025年7月31日17:00前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确保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其中纸质版申报材料3份(纸质版申报材料需密封)提交至委托代理公司,电子版(盖章扫描件PDF版,命名格式为“一级开发主体申报材料-单位名称”)发送至电子邮箱(ykglzxgs@163.com)。

  (三)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实行资格后审,提交申报材料的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审谈判时由评审专家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视为无效响应。

  (四)评审谈判

  本次评审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委托代理公司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推选1家单位为拟入选一级开发主体。

  (五)结果公示

  拟入选一级开发主体单位名单将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协议签订

  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要求签订授权运营协议,明确权责与监管要求。

  六、其他说明

  1.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追责。

  2.本次授权运营期限为3年。

  3.本次申报活动不接受联合体。

  4.本次申报活动申报单位数量应不少于3家,否则视为申报失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有权延长公告时间。

  5.本次遴选工作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委托的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委托代理费20000元(含税,大写:贰万元整),由入选一级开发主体单位缴纳。

  6.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或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七、联系方式

  遴选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和统计局(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办公室)

  联系人:苏炳闻

  联系电话:0371-86199560

  组织方:河南昱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琳琳

  联系电话:0371-56567764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C座9楼

  邮箱:ykglzxgs@163.com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评审谈判标准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