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背景
为加速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构建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2022年9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出台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郑港办〔2022〕93号)。其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融机构集聚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作为核心配套政策,在吸引优质金融资源聚集、强化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支撑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
当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要求,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并适应新形势下金融发展需要,按照管委会工作部署,财政金融局对《办法》进行了系统性优化升级,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区域金融政策体系,着力优化金融发展生态,充分激发金融市场活力,全面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能,为航空港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政策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章三十七条,核心内容涵盖政策的制定依据及扶持对象、政策支持的具体范围、企业享受政策的相关条件及政策兑付的流程等。主要奖励措施包括:
(1)产业集聚奖励:给予新设立或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总部最高5000万元、金融机构一级分支最高200万元的落户奖励;
(2)产业发展运营扶持:对金融机构分支,按照金融服务净收益及中间业务、投资收益总和的1.8%,以及年度净利润的5%作为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3)特色金融业务奖励:立足港区特色,对开展跨境金融、绿色金融等业务的金融机构予以扶持,强化区域金融发展特色与竞争优势;
(4)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奖励: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持续扩大信贷规模,加大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引进利用保险资金,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
(5)金融产业园区扶持奖励:支持打造金融业集聚发展的特色产业园区,对园区运营管理机构按照实际运营面积给予最高不超过400万元的年度运营扶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