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土地基本情况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5年9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30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07房间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10日17时30分,如该地块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兴瑞办公区12号楼307房间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551631
邮编:451162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