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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租赁半年缠 郑港调解有高见

来源:郑港办事处 日期:2025-09-12 11:09

  “多亏调解员既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还考虑到我的实际难处给了缓冲期,真是太感谢了!”近日,在郑港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室里,租户刘某敏握着调解员的手连连道谢。历经多轮协调,这起持续半年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终于圆满化解,租户与房东当场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曾经剑拔弩张的矛盾化为彼此理解的握手。

  时间回溯至半年前,租户刘某敏因资金周转陷入困境,不仅陆续拖欠房东3个月房租,更欠下长达2年半的物业费。其间,双方曾多次尝试自行协商,但始终因还款金额、期限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矛盾逐渐升级。眼看自己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房东在多次催缴无果后,最终选择向郑港调委会申请介入,希望通过专业调解化解纠纷。

  接到申请后,郑港调委会迅速启动调解程序,指派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负责此案。调解员并未急于推进调解,而是先通过分别约谈、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双方的诉求与困境:刘某敏并非恶意拖欠,而是确实面临资金压力,希望能获得还款缓冲期;房东则担心权益受损,希望尽快收回欠款,同时对长期拖欠的物业费感到不满。在厘清 “租户有难处、房东要权益” 的争议焦点后,调解员决定以“情、理、法”融合的工作方法为突破口,推动双方达成和解。

  “从情理上讲,谁都有遇到难处的时候,房东您当初愿意把房子租给租户,也是出于信任;而租户您既然签了合同,就该尽到履约责任,也要体谅房东的顾虑。” 调解现场,调解员先从“情”字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打破彼此的对立情绪。随后,又从“理”的层面分析:若矛盾持续激化,不仅会消耗双方的时间与精力,还可能影响邻里关系;若能各退一步,找到履约责任与相互谅解的平衡点,才能实现 “双赢”。最后,调解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租赁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清晰阐释了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 “拖欠款项需偿还,但还款方式可灵活协商” 的原则,让双方对纠纷解决有了清晰的法律认知。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的态度逐渐软化,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刘某敏按照约定付清所欠房租,房东则充分考虑其实际困难,酌情减免部分房屋和物业费,同时重新约定了更贴合双方需求的缴费方式与期限。“调委会的调解既公平又公正,没有偏向任何一方,还考虑到了我们各自的难处,避免了矛盾闹大,这种人文关怀让我特别感动。” 房东在签字后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对调解员的专业服务连连称赞。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郑港办事处深化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又一生动实践,更彰显了人民调解在“化解小矛盾、守护大和谐”中的重要作用。近年来,郑港办事处始终坚持以“枫桥经验”为指引,严格遵循 “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 和 “抓小、抓细、抓苗头” 的工作原则,不断优化调解方法、提升服务效率,为居民提供更高效、便捷、暖心的调解服务,用专业力量筑牢基层和谐稳定的 “第一道防线”,助力营造法治化、和谐化的社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