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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河南省科学院航空港区分院改革创新发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科学院航空港区分院 日期:2025-09-15 18:19

  按照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为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耦合,加快打造全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战略增长极,河南省科学院航空港区分院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河南省科学院航空港区分院改革创新发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为期15天,自2025年9月15日至9月30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hnskxyhkgqfy@163.com

  2.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淮海路交叉口东南角3楼310室(邮政编码451162)

  3.联系电话:0371—58551969

  4.在线征集

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河南省科学院航空港区分院改革创新发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河南省科学院航空港区分院改革创新发展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2025年9月15日

河南省科学院航空港区分院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河南省科学院航空港区分院改革创新发展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结果反馈情况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根据有关程序,河南省科学院航空港区分院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河南省科学院航空港区分院改革创新发展若干意见》通过下列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一)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19日第一次征求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部分内设机构的意见。

  (二)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30日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门户网站上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29日,共收到意见4条,其中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设机构反馈意见4条,社会公众反馈意见0条。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人事与编制管理、财政与税收合规性、机构运行机制与文件表述、文件内容与现行规定的协调性等方面。经研究,采纳意见3条,具体包括归纳整合多项意见,突出合规性与规范性,精炼表达并保留关键细节。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