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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遴选合作机构的公告

来源: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25-10-11 15:40

  为深入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区”)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激励效用,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根据河南省、郑州市相关政策要求,以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办法(试行)》文件精神,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资本集团”)受郑州航空港区财政金融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合作机构,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背景

  航空港区设立规模为1亿元的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首期到账2000万元,后续将根据业务运作情况和效果分期实施或调整额度。风险补偿金旨在通过“政银”联动和“政银担”联动两种方式,以科技信贷项目为单元实施项目库管理,遵循“自主申报、独立审贷、精准补偿、损失后补、风险分担”的原则,对合作银行和合作融资担保机构因符合条件的科技信贷项目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有限补偿。

  二、合作机构申报条件

  (一)合作银行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河南省内依法设立的地方法人银行且在航空港区设立分支机构。

  2.依法成立、管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3.将航空港区科技信贷项目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并实行统一管理,配套建立业务实施方案,明确相应客户或项目准入条件、审批流程、授信额度、融资成本及服务时效。

  4.建立航空港区科技信贷项目专项服务方案,明确经营管理架构、职责分工、专职审批人员;建立奖惩和尽职免责机制;明确科技信贷项目风险管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限额、不良贷款率等内容。

  (二)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申报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且在航空港区设立分支机构。

  2.依法成立、管理规范、内控机制健全,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

  3.建立航空港区科技信贷项目专项服务方案,支持“见贷即保”,设定明确的客户或项目准入条件、审批流程、授信额度、收费标准及服务时效。

  三、申报流程

  1.意愿合作机构按照本遴选公告要求,据实填写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

  2.将申请材料以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的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科技资本集团指定地点。

  3.科技资本集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

  4.经科技资本集团审核后符合准入要求的,将确定入选的合作机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公示无异议后,科技资本集团与入选的合作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四、申报时间

  1.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24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老师,13838555679。

  3.电子邮箱:471647067@qq.com。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应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已入选的将解除合作协议,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科技资本集团将对申报机构的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郑州航空港科技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相关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附件:合作机构申请材料清单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