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豫0192执4725号之一和《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豫0192执4725号,将河南裕鸿置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航空港区郑港六路北侧10号1号楼1单元1层2号(产权证号:1601203534)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翟卓雅名下。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