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新郑市人民政府、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批准(牟政港土〔2024〕10号),解除与河南领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豫(郑港)出让(2023)第05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