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容不得半点侥幸与懈怠!今年以来,郑州航空港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各部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查处多起典型案件。为强化警示教育、加大震慑力度,现集中曝光2起违法典型案例,望各单位、经营主体引以为戒,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案例1:航空港区张某某非法买卖烟花爆竹案
2025年2月12日,公安机关在郑港办事处某公园西侧人行道处检查时,发现张某某未办理安全许可,非法买卖烟花爆竹,当场查获“福满堂”组合烟花四箱,“大富贵”组合烟花两箱。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其行为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依法作出没收涉案烟花爆竹,并处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案例2:航空港区黄某某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案
2025年2月27日,公安机关在大营镇一临街活动板房内检查时,发现黄某某未办理安全许可,非法储存银色喷泉、电火花、加特林、跳猫王等不同品种不同火药含量的烟花爆竹。经核查,烟花爆竹火药含量共计17.142千克。
处罚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其行为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依法作出没收涉案烟花爆竹,并处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