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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不止“高大上”!这些生活小事,它都管!

来源:区法院 日期:2025-12-04 11:09

  一提到“宪法”你首先想到的是不是“根本大法”“治国安邦”其实除了这些“高大上”的内容宪法还有“接地气”的一面让我们通过一组海报看宪法怎样定义我们的生活用法治的力量守护安稳与幸福

  守护财产 保障劳动成果

  辛苦积攒的工资、倾力购置的房产、家族传承的物件……这些都是我们的合法财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犯。宪法就像是一名最忠诚的“守护者”,为我们的劳动成果和生活积累提供了稳稳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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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赋能教育 助力梦想起航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受教育不仅是孩子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从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入学,到多元教育资源的公平供给,宪法为我们成长成才奠定了坚实根基,让每一个梦想都能在知识的滋养中扬帆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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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赋权平等 破除就业壁垒

  “这个岗位更适合男性”“已婚未育的话不太方便”——求职路上的这些“隐形门槛”,是否曾让你倍感委屈?别担心!宪法明确规定男女平等,从法律层面打破就业歧视,让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在公平的环境中展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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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言论自由权利责任并行

  我们都爱刷朋友圈、发评论,享受表达观点的快感,但你是否想过自由的边界在哪里?一句不负责任的谣言可能毁掉他人生活,一次越界的言论可能触碰法律红线。宪法赋予我们言论自由权利,更要求我们在法律框架内理性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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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赡养父母 宪法守护亲情

  赡养父母从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题,而是宪法刻下的义务,更是流淌在血脉里的温情。从日常的嘘寒问暖,到物质上的悉心照料,这份回报让“老有所养”的承诺落地生根,也让亲情在法治的守护中愈发绵长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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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履行兵役 护佑家国安康

  服兵役从不是遥远的“别人的事”,而是我们与祖国紧密相连的纽带。穿上军装,是青春最美的勋章;支持国防,是每个公民最光荣的使命。正是亿万公民的共同坚守,才筑起了国家安宁、人民幸福的坚固“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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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宪法从不是束之高阁的文本,而是融入柴米油盐,伴随人生旅途的生活指南。尊崇宪法、学习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让宪法之光照亮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