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凝聚工作合力,推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12月3日上午,在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的安排部署下,航空港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郑州市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同堂培训活动,活动邀请郑州市公安局及各分局、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分局、航空港区人民法院、管城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共6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
培训期间,多位来自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司法一线领域的实务工作者结合丰富的办案经验,从行刑衔接、新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和刑事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疑难问题展开交流。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陈林峰详细讲解了知识产权行刑衔接的案件移送程序、证据标准衔接等实务要点,航空港区人民检察院“知·航”团队负责人翟晓琳结合知识产权司法解释的修改,深入讲解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中的审查逻辑、难点和应对办法,航空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刘利鹏贴近审判实践,剖析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法律适用、证据审查要点等问题,为知识产权案件的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刘少锋表示,要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部门协作,常态化举办同堂培训有利于统一执法理念、提升办案能力,推进构建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工作新格局,打造郑州知识产权“司法+行政”保护新高地。
航空港区人民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晓娜表示此次同堂培训贴近实际工作需求、课程丰富、案例详实,既是一场提升专业素养的业务学习,更是一次深化执法司法协作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航空港区人民检察院将在上级院指导下常态化开展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加务实的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培训和资源共享,以“共学”、凝“共识”、促“共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质效。
培训结束后,与会人员围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办案实务中的问题展开了充分交流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