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委(部)、局、办,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24项),已经研究批准,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大资源挖掘整理、活态传承推广、创新转化利用力度,切实做好项目保护、传承、管理各项工作,推动我区非遗文化焕发新活力,为建设文化强区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5年12月31日
| 索 引 号 | -01-2026-00001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文机关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6年01月04日 |
| 标 题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批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郑港〔2025〕40号 | 发布时间 | 2026年01月04日 |
全区各委(部)、局、办,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24项),已经研究批准,现予以公布。
各相关单位要始终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加大资源挖掘整理、活态传承推广、创新转化利用力度,切实做好项目保护、传承、管理各项工作,推动我区非遗文化焕发新活力,为建设文化强区提供有力支撑。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