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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
赋予乡镇行政处罚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社会事务综合协调办公室 日期:2026-02-10 16:38

  为健全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豫政〔2025〕15号)要求,社会事务综合协调办公室牵头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行政处罚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为期30天,自2026年2月11日起,至2026年3月12日结束。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zhkgsyqfzb@163.com

  2.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与金港大道交叉口星港路办公区2号楼402室(邮编:451162)

  3.联系电话:0371-86199876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行政处罚权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