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郑港出〔2025〕68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郑港复〔2026〕13号)的有关规定,与河南龙湖智慧制造有限公司解除豫(郑港)出让(2025)第048号的出让合同,面积为147176.67平方米,河南龙湖智慧制造有限公司宗地编号为郑港出〔2025〕6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