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郑港出〔2025〕4号等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方案的批复》(郑港复〔2026〕23号)的有关规定,与郑州航空港汽车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解除豫(郑港)出让(2025)第015号的出让合同,面积为200889.28平方米,郑州航空港汽车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宗地编号为郑港出〔2025〕27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