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标准
郑州航空港区的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标准为1万元。
注意:已经享受过开业补贴、农民工返乡创业补贴、创业开业补贴的不得再次申请。
二、适用对象
在郑州航空港区辖区范围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下列人员:
(一)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不限户籍);
(二)就业困难人员(限本地户籍);
(三)返乡入乡农民工(限本省户籍);
(四)退役军人(不限户籍)。
三、申报材料
(一)身份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身份人员按要求提交毕业证书;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页;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退役军人身份人员提供退役军人证件等相应材料。
(二)工资支付凭证。返乡入乡农民工应当提供企业近6个月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回单电子凭证且注明“工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提供支付工资相关电子凭证。
(三)首次创业证明材料。
(四)申请表。统一使用《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四、办理时限
一般按季申请办结,具体见区人社部门相关公众号通知。
五、办理地点(方式)
申请一次性创业开业补贴,可采用“线下+线上”方式申请。
(一)线下:
申请人持申报材料原件到所属乡镇(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窗口提出申请。乡镇(办事处)人社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查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是否首次创业、持股情况、企业变更信息、经营状态是否正常等。
(二)线上:
完成线下初审后,申请人可在工作人员指导下,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交线上申请。
1.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网址https://hnjy.hrss.henan.gov.cn/)“个人事项”窗口;
2.郑州政务服务网(电脑端网址https://zz.hnzwfw.gov.cn/)搜索“开业补贴”;
3.“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
4.“河南就业”支付宝小程序。
六、乡镇(办事处)就业窗口
咨询电话
(区号统一为0371)

附件: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