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航空港区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和营商环境局、社会事业局和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围绕健全新建农房安全管理和强化既有农房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17条具体措施,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
《指导意见》强调,属地乡镇(办事处)要加强对农房新建、改扩建、使用维护、改变用途等方面安全知识的普及,提升村民的安全意识,引导村民依法建房,从源头上推动农房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在健全新建农房安全管理方面,《指导意见》指出,要科学规划选址,规范宅基地审批和建房规划许可管理,提升设计水平,强化施工过程监管,严格竣工验收,建设现代宜居农房,加强违规建房监管,提升农房信息化监管水平。
在强化既有农房安全管理方面,《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变更用途监管,严格农房改扩建管理,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常态化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探索建立农房体检、保险制度。
《指导意见》的出台,落实了各级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农房用地、规划、审批、建设、使用全过程管理制度,有力保障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居民居住品质,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