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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14622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来源:航空港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日期:2026-04-10 15:56

  根据《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5)豫0105执15709之二和《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豫0105执15709号之二,将李俊涛名下位于航空港区相州街75号3号楼1单元11层1106号(豫(2023)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14622号)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张立帅名下。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关于豫(2019)郑港区不动产权第0023047号不动产权证书的作废公告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