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区2025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结果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日期:2026-04-14 16:28

  为落实差异化减排措施,推动企业提升绩效等级和治理效能,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补充说明》(环办便函〔2021〕341号)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等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了2025年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申报评审工作,经企业自评、资料审核、现场核验、专家会审等程序后上报省生态环境厅评审,经省生态环境厅认定,我区2025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拟通过A级企业2家、B级企业2家、绩效引领性企业9家。

  现将航空港区2025年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定等级清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接受公众监督,如发现企业评定等级有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监督电话:0371-67129921

  监督邮箱:hkgdqc@163.com

  附件:航空港区2025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结果

航空港实验区2025年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分级结果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