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豫0184执恢1184号之三和《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豫0184执恢1184号之三,将郑州绿云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名下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新港大道西侧与空港二路南侧(豫(2018)港区不动产权第0080824号)的房屋所有权及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登记至河南川华商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91410100MA9K4NWQ2F)名下。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