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市监反垄规〔2021〕2号),结合我区实际,拟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港〔2024〕27号)予以废止。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
1.发送电子邮件至:jqryrgznzhb@163.com;
2.通过信函邮寄至:河南航空港区舜英路与新港大道交叉口东南角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1011室。

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废止郑港〔2024〕27号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