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好房子”建设的工作部署,推进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居住品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居住需求,区自规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宅项目规范》、《河南省住宅品质提升设计与建造技术导则》等文件,研究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关于优化居住用地供应及规划管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见附件)。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为期15天,自2026年7月1日起至2026年7月15日结束。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zzhkgzgjjgk@163.com
2.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交叉口兴瑞汇金国际12号楼403室(邮政编码451162)
3.电话:0371—5855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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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居住用地供应及规划管理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