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
首先,祝贺你们圆满完成学业,踏上人生的新旅程。站在人生的新起点,你们手中紧握的不只是一纸文凭,还有多年积累的知识、勇气与无限可能。愿你们在求职道路上,既能斩获心动offer,也能遇见更好的自己。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是全国首个、目前唯一一个由国务院批复设立的国家级航空港经济发展先行区。近年来,航空港区聚焦空中丝绸之路先导区、国家航空港经济实验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圈核心增长极、现代化国际化世界级物流枢纽、中原特区“五大战略定位”,加快构建“3+3+1”产业格局,聚焦人工智能、新能源汽车、智能装备三大高成长产业,培育生物医药、机器人、航空航天三大高潜力产业,大力发展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向好、增速稳健,产业集群加速成型,城市功能持续升级,创新动能不断增强,是一座朝气蓬勃、时尚现代的青年新城。
在此,我们诚挚邀请你们来港、留港就业创业,港区民政社保局将协同各方,让政策落实“零拖延”、服务对接“零距离”、权益保障“零死角”,用心用情服务,做你们最坚实的后盾,一路为你们就业创业保驾护航!
一、如果你正在求职
你可以到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大厅或登录求职登记小程序,进行求职登记,免费获取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信息等公共就业服务。同时,可以关注“港才直通”、“郑州航空港人才”“航空港区社保”等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的招聘资讯,获取更多的岗位信息。
招聘会咨询电话:0371-86191182(人才服务中心)
0371-60666656(郑州航空港区零工市场)
二、如果你已实现就业
你需要尽快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跟进缴纳社会保险,确认档案转递去向,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户口迁移、党团组织关系接转等手续。你入职的小微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扩岗补助等政策。如果你选择灵活就业,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并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此外,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6年内)来港区工作的青年潜力人才,可按学历申领最高5.4万元生活补贴;到重点企业工作满1年的博士、硕士,还能分别获得3万元、2万元一次性安家补贴。在港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专科生和技工院校高级工,分别给予10万、5万、3万、2万元的购房补贴。来港区就业创业的青年人才可享受不高于市场租金70%的人才公寓。
社保办理咨询电话:0371-60890351(社保中心)
医保办理咨询电话:0371-60890308(医保中心)
党组织关系转接咨询电话:0371-86198196(组织一科)
团组织关系转接咨询电话:0371-86198139(区团工委)
档案托管咨询电话:0371-60890281(人才服务中心)
劳动维权投诉热线:0371-86198190(劳动监察大队)
0371-8619180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人才政策咨询电话:0371-87080707(人才科)
人才公寓热线:0371-63337151(河南才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人才驿站热线:0371-86198139(区团工委)
三、如果你有志自主创业
若你有意来港留港创业,我们将全程与你创业相伴,助你来港留港安心创业。你可以参加创业培训,提升创业能力;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税收优惠、一次性开业补贴等政策,减轻创业压力;同时为您链接优质孵化平台,匹配项目推介及成长陪伴服务,让创业之路更稳健。此外,航空港区每年倾力打造“INNOPORT创业郑州航空港”品牌赛事。赛事以产业为根基、以创新为纽带,构建起覆盖项目展示、资本对接、成果转化的全链条平台。无论您是已有成熟项目的创业团队,还是拥有奇思妙想的初创者,这里都为您准备了广阔舞台和无限可能。
创业培训咨询电话:0371-86198656(就业促进科)
开业补贴咨询电话:0371-86552325(就业促进科)
创业赛事咨询电话:0371-56923692(区创业工作专班)
四、如果你暂时不考虑就业
请胸怀理想、积蓄力量,同时做好职业规划。你可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依靠技能更好实现就业;也可以参加就业见习,进行岗位锻炼,积累实践经验。如果对求职创业仍有迷茫,也可以寻求当地人社部门的帮助,获取职业指导服务。
职业培训咨询电话:0371-86198656(就业促进科)
就业见习咨询电话:0371-60666656(郑州航空港区零工市场)
五、如果你遇到求职困难
请不必过度担忧,你可以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主动进行实名登记,提供你的就业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对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等困难毕业生,我们将提供“一人一策”跟踪帮扶,给予专项就业援助,帮助你尽早实现就业。
最后,要特别提醒大家:在参加线上线下求职招聘时,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注意防范境外高薪诱骗、虚假招聘、黑职介、刷单诈骗、内推、培训贷、扣证件、乱收费等求职陷阱。如发现侵权行为,请立即拨打12333电话或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
青春正当时,山海皆可赴。今天的选择,将成就精彩的明天,期待在航空港区这片发展的热土上,遇见你们奋斗的身影,书写时代梦想,成就人生华章!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航空港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清单》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贯穿校内外各阶段、覆盖求职就业各环节。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一、鼓励高校毕业生求职政策
1.一次性求职补贴
政策内容:对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每人只能享受一次。
二、支持高校毕业生提升就业能力政策
2.职业培训补贴
政策内容:(1)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2)对企业新录用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培训后取得符合规定证书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补贴。
3.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政策内容: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4.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内容: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见习补贴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其中对留用见习人员数量占总见习人员数量(不含实际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非正常结束见习人员)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见习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适用的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当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完成见习时间不足3个月的,不予支付见习补贴。见习时间满3个月但未完成见习协议期限的,离岗当月不予支付见习补贴。鼓励见习单位提前留用见习人员,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
三、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5.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内容: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6.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
政策内容:对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等符合条件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申请最高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7.企业吸纳税收优惠
政策内容:企业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四、支持创业和灵活就业政策
8.一次性创业补贴
政策内容:对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开业补贴。航空港区标准为1万元。
9.创业担保贷款(个人)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最高可申请4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400万元。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10.自主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政策内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万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7年12月31日。
11.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政策内容: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