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规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安排,社会综合治理工作部起草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按照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为期15天,自2026年7月21日起至2026年8月4日结束。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电子邮箱:shsyjsqjsk@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22号2号楼439房间(邮政编码451162)
电话:0371-6086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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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