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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层政务公开
航空港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层政务公开(试运行)
郑州市公安局航空港区分局
县级
迁往省外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郑港户籍室:郑州航空港区慈航路与凌烟街交叉口邻合中心郑港第三便民服务中心、新港户籍室:新港大道台湾科技园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八千户籍室:南海大道与中国邮政交叉口向北200米路西、龙王户籍室:梁州大道与思存路交叉口园博美丽港湾东侧100米、张庄户籍室:张庄北街农村信用社北50米、三官庙户籍室:万三路与中三路交叉口向南50米路西、八岗户籍室:八岗镇和谐大道9号
郑港户籍室:55956620、新港户籍室:55956650、八千户籍室:62424110、龙王户籍室:89908991、张庄户籍室:60112110、三官庙户籍室:56592105、八岗户籍室:86690277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1、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本人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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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297号
联系电话:0371-86199898
主办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邮编:451162 技术支持:大河网
微信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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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 410193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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