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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层政务公开
航空港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层政务公开(试运行)
郑州市公安局新港派出所
乡级
迁往省外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公民申请迁出户口,持有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并符合迁出条件的,应当给予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新港户籍室:新港大道台湾科技园行政服务大厅二楼
新港户籍室:55956650
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1、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本人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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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297号
联系电话:0371-86199898
主办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
邮编:451162 技术支持:大河网
微信信访
app信访(安卓版)
网站标识码: 4101930001
豫ICP备19010525号-1
豫公网安备: 410109020020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