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银河办事处
乡级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一、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本人和委托人的上述证件)
二、接收函或三方协议
三、毕业证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
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五、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
一、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本人和委托人的上述证件)
二、接收函或三方协议
三、毕业证或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
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五、密封、完整的人事档案或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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