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层政务公开(试运行)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三官庙办事处 乡级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号);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政府购岗”岗位基本工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9号); 4.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的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补贴标准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离校1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2.(1)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2)通过“政府购岗”计划招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一般按月申请办结
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南50米政务服务大厅一层D区4011窗口。
电话或短信告知
0371-60890155

1.灵活就业的离校1年内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5)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2.(1)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②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

③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④符合条件人员毕业证复印件或学籍证明;

⑤企业与符合条件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

⑦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2)通过“政府购岗”计划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单位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②基层岗位就业协议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③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应缴纳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

④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一、申请:申请人向常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办事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二、受理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受理,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并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提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

三、审核公示: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基层平台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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