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层政务公开(试运行)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乡级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累计缴费月数的计算以证书标注日期的上个月为准,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申请领取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豫政[2018]41号文件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8号)政策放宽至累计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政策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31日)
1、线上办理: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http://222.143.34.121/portal/#/home申领 2、线下办理:郑州航空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社保综合受理D4005号窗口
5个工作日
线上申领的线上反馈 大厅申领的当场反馈
不收费
每月5-24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郑州航空港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社保综合受理窗口
0371-60890251
0371-60890123

①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申请表;④*网上查询方式及截图(非必备,但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类最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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