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层政务公开(试运行)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冯堂办事处 乡级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郑人社办[2020]280号
辖区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需为城镇户籍,并且家庭所有成员均登记失业。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时,男超过50岁,女超过40岁。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已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可通过系统查询该人最近一次登记失业时间)。 (4)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确定的凭证.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城镇复员转业军人,提供复员转业证明;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提供劳模证;军烈属,提供军烈属证明;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能证明其单亲家庭及需抚养子女的相关资料。 另外,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5号)文件规定:将受疫情影响的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2020届湖北生源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阶段性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暂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七个工作日
冯堂办事处劳保所
窗口告知
56561815

(1)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需为城镇户籍,并且家庭所有成员均登记失业。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登记失业时,男超过50岁,女超过40岁。

(3)连续失业半年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已登记失业半年以上(可通过系统查询该人最近一次登记失业时间)。

(4)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等)中就业困难的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国土资源部门审核确定的凭证.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夫妻双方因离异或丧偶,需抚养未成年子女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在学子女的人员):残疾人员,提供残疾证;城镇复员转业军人,提供复员转业证明;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提供劳模证;军烈属,提供军烈属证明;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提供能证明其单亲家庭及需抚养子女的相关资料。

另外,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2020]5号)文件规定:将受疫情影响的登记失业3个月以上的城乡失业人员、登记失业的2020届湖北生源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阶段性纳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暂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

1.申请。申请人向常住地街道(乡镇)或社区基层服务平台提出申请,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2.初审。受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对,必要时进行入户调查。

3.公示。受理机构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公示不少于3天。

4.认定。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认定,录入省就业信息系统并在《就业创业证》上标注。

5.办结。由受理机构通知申请人认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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