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层政务公开(试运行)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县级
2022-09-21 2022-09-21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切实保障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根据上级部署要求,2022年以来,建设局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延续性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村〔2021〕249号)要求,印发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省、市相关要求,由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牵头,同步组织开展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截至目前,共排查农村房屋31320座,其中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3730座,非自建房214座,未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27376座。经排查研判,存在安全隐患房屋725座,其中,用作经营的自建房5座,非自建房4座,未用作生产经营自建房716座。

二、隐患整治情况

经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排查,全区未用作生产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716座,2022年3月底前已全部完成评定或鉴定工作,其中评定或鉴定为C、D级房屋386座(新港办事处67座、银河办事处3座、冯堂办事处153座、清河办事处63座、八岗办事处27座、龙港办事处8座、张庄办事处2座、八千办事处63座),目前已全部整治到位。

三、下步打算

在下步工作中,按照《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的常态化监测和日常巡查,定期开展走访摸排,实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纳入危房改造工作台账,及时给予妥善帮扶,实行动态清零,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