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层政务公开(试运行)

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岗办事处 乡级
2023-03-27 2023-03-27
八岗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八岗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压实防御责任,加强监测预报预警,细化转移避险措施,科学设定转移路线和安置点,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治作用,及时果断转移受威胁群众,坚决做到达到预警阈值时紧急转移、发生险情异动时紧急转移、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紧急转移,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尽转、安全转移、不落一人,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河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防汛应急预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防汛应急预案》等法规和文件,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八岗办事处洪涝灾害紧急避险安置工作,是指导全办事处做好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的依据。

1.4  工作原则

(1)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原则。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按照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等要求,以有组织的集体避险转移为主,与个人自主选择安全避险方式相结合。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防汛紧急避险安置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统一权威高效的防汛紧急避险指挥机制,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担负防汛紧急避险安置工作第一责任,科学、快速、有序、安全组织实施防汛紧急避险安置。

(3)遵循就近、安全原则。紧急避险安置组织单位事先拟定好转移路线,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确定新的转移线路,转移路线宜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选取安全可靠、场地空间充足的紧急避险场所,每年汛期前做好避险场所监护管理,确保随时符合启用条件。根据拟定的转移安置路线、避险安置场所,制作简明清晰的避险安置示意图表。

(4) 遵循集中与分散安置相结合原则。集中安置包括搭建帐篷、临建场所、固定避险场所等,分散安置包括投亲靠友、借助公用房屋等方式。固定避险场所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可靠、平灾结合、就近避难原则,避开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危险的地方,避开易燃、易爆、有毒危险物品存放点,严重污染源以及其他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区域。因灾避险群众选择投亲靠友的,按照规定发放生活补助(补助发放方式和标准以有关法规规定为准)。

1.5  紧急避险重点

一是丈八沟河道以及临近的居民区、地势较低的居民区等;

二是重要积水点、地下排水涵管、明沟、在建工地基坑、危旧房屋等。

1.6  紧急避险预案体系

本预案上接《八岗办事处防汛应急预案》,与八岗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紧急避险预案共同构成预案体系。

2  紧急避险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在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及协调全区紧急避险工作。

各行政村负责具体组织防汛紧急避险工作,落实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工作安排或指令,统筹制定本辖区突发事件紧急避险政策措施,组织防范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紧急避险工作,把保障群众生命安全落到实处。

应急办、城管环保办、自然资源办、教文卫体办等有关站所,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转移的相关工作。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的人员转移工作。

人员转移工作应当明确人员转移责任人,落实相应责任制。

3  风险防控

(1)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防汛避险重点,定期综合评估和分析潜在风险,研判防汛趋势,提出紧急避险措施建议。对重大风险点和危险源,要制定防控措施、整改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做好监控和紧急避险准备工作。

(2)各行政村要结合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各类灾害隐患排查,以村为单位核定危险区和隐患点,设立警示牌、转移路线指示、灾害特征标识等标牌标识,明确防御重点和防御措施。

(3)各行政村及有关单位要加强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监督检查,重大关键基础设施要科学选址、优化布局,进行风险评估、可行性论证和评估,增强防灾抗灾和风险管控能力;运营和维护单位要建立完善日常安全及风险管理制度,开展紧急避险演练。

4  预警与信息报送

4.1  预警级别

紧急避险预警等级与区防指发布的防汛预警级别保持一致,由高到低分为Ⅰ、Ⅱ、Ⅲ、Ⅳ四级,对应颜色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4.2  预警信息

(1)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经会商研判后,签发防汛紧急避险预警信息,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及时发布紧急避险预警。紧急避险预警信息按照规定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上报,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相关地区的政府通报。根据事态发展,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报告、通报和发布紧急避险预测信息及分析评估结果。承担紧急避险职责的相关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

(2)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调整可通过信息通信网络、警报器、宣传车、大喇叭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通知方式。承担紧急避险职责的相关单位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向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反馈接收结果。

4.3  预警措施

发布预警信息后,承担紧急避险职责的相关单位要根据预警级别、实际情况和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并不限于以下措施:

(1)观测频次,及时收集、报告有关信息;

(2)加强公众沟通,公布紧急信息接收和咨询电话,向社会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危害的建议和劝告等,发布相应紧急避险的基本常识和注意事项;

(3)组织应急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紧急避险和救援工作的准备,视情预置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

(4)调集紧急避险和救援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准备应急设施和避难场所,并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

(7)转移、疏散或撤离紧急避险人员并予以妥善安置,转移重要财产;

(8)关闭或限制使用易受汛情危害的场所(如地下设施、低洼处设施、高空设施等),控制或限制容易导致危害扩大的公共场所的活动;

(9)发布预警后,相关村或部门及时组织分析本辖区本行业可能受到影响的范围、程度等,安排部署有关防范性措施。

4.4  信息报送与发布

4.4.1  信息报送

办事处应急办应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区管委会及时报告紧急避险工作动态。

办事处应急办应及时将紧急避险指令通告相关村和相关成员单位。

4.4.2  信息发布

办事处防汛紧急避险安置信息发布应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紧急避险的对象、转移路线、安置场所及相关工作动态等信息,由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和发布,未经审核批准,任何单位、组织、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5  应急行动

八岗办事处紧急避险应急响应启动后,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进入应急行动状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人员转移安置的相关工作。

(一)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对紧急避险工作做出部署安排。

(二)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时组织有关部门会商研判,指导有关各村及有关部门做好紧急避险组织实施。

(三)办事处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成员单位成立工作指导组,赴紧奔赴紧急避险重点地区进行现场指导。

(四)及时收集掌握紧急避险情况和有关灾情,收集工作动态,编制工作信息或动态报告,按规定向区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五)以指令、通知通告、视频调度、现场指导等多种方式,指导各村及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

(1)转移时应根据汛情发展态势避开危险区,尽快制定紧急转移方案,至少应包含避险组织负责人及联系电话、转移安置人数、转移安置时间、转移安置路线、紧急避险安置场所名称或地点等内容。依法做好转移避险的相关物资、通信等准备工作,有组织、有秩序地转移受威胁人员,并优先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等转移。

(2)群众转移安置的要求如下:

①坚持有序转移:根据监测、预警信号,按照先急后缓、先人员后财产的原则,优先转移危险地段的涉险群众,优先转移老弱病残孤幼人员(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65岁以上的老人,18—65岁之间常年有病、体质虚弱等人员,妇女儿童等人员),尔后转移所有受灾害威胁人员,并组织青壮年力量加强检查巡查,及时排查险情。

②坚持路线清晰:转移、安置路线应遵循安全、就近原则。根据实时监测、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安全转移、安置路线,充分保障转移车辆和交通畅通,合理选取安置地点,并派专人维护转移、安置秩序。

③坚持属地负责。由各村具体指挥,实行分区划组、分级负责。在转移、安置过程中,要严格服从上级指挥机构的指令,要组织好人员转移、安置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六)各行政村应当根据上级人员转移方案和紧急避险通告的要求,启动相应的人员紧急避险转移预案或方案。

(七)按照紧急避险通告或者人员转移指令,各村统一组织安排,对自行转移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当组织集中转移。同时落实被避险转移人员救护、避险场所防火及防疫等安全管理责任,妥善安排被转移人员的基本生活,做好生活服务保障工作。无法就地避险转移安置需要跨区域安置的,由办事处统一组织协调。

(八)对人员已经全部避险转移的危险区域,行政村应当采取设置警戒线等措施,并实行24小时动态巡逻巡查。

(九)紧急情况解除前,严禁避险转移人员擅自返回撤出区域或者其他危险区域。对经劝导或者警告后仍拒绝转移的,或者在紧急情况解除前,擅自返回撤出区域或者其他危险区域的,行政村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域。

(十)紧急情况解除后,行政村应当对房屋受损情况组织核查,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组织被转移人员返回,并依法做好灾后安置工作。

(十一)特殊情况下人员紧急转移安置行动规定:

(1)各行政村可以在突发险情的紧急情况下,根据本村人员避险转移方案自行发布人员转移指令,并组织实施。

(2)遭遇突发性紧急灾害或者因灾造成电力、通讯、交通中断的情况下,各行政村可以按照人员避险转移方案主动自行实施人员转移。

(3)突发紧急情况时,组织转移的各行政村及其有关部门可以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依法实施强制避险转移。

6  避险转移安置结束

洪涝灾害过程结束后,区防指及有关部门组织对危险区域内的道路、房屋及其它设施进行排查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评估或验收可以安全返回的,办事处及各行政村组织群众有序返回。

7  保障措施

7.1  运输保障

城管环卫环保交通办公室负责,组织提前勘察避险转移的线路,预备运输工具,全力保障避险转移人员的运送工作。

7.2  资金保障

财务管理办公室按照政策规定安排用于防汛紧急避险转移安置的相关经费,并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7.3  生活保障

经发投资科技办公室、社会事业办公室、城管环卫环保交通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等部门,提前确定避险群众安置地点,把各行政村所在地的学校、露天广场等安全的公共设施作为主要安置点。群众避险安置工作基本就序后,要安排好避险群众的基本生活,保证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避险的群众要尽量安置到不受影响的场所,住房不足部分应提前筹备好帐篷;灾区学生上学问题由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办公室统筹安排解决。

7.4  治安保障

派车所负责,协调、指导避险安置所在村及撤离路线上安排警力疏导交通,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受灾人员安全撤离;避险安置点属地派出所要协助抢险救灾人员疏散、转移、安置受灾居民,并加强安置场所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治安秩序稳定;对受威胁区或受灾群众聚居点组织巡防队员,实施昼夜治安巡逻,严禁私自返回危险居住区,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7.5 医疗救助与防疫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办公室负责为转移人员及时提供医疗救助,在安置区设置医疗点,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实施严格防疫管理措施,定时对人员聚集区进行卫生消毒,保证大灾无大疫。

8  预案管理

8.1  预案评估与修订

本预案由办事处应急办负责管理,结合预案演练、防汛救灾等情况,及时组织预案评估,以预案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重点,适时修改完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防汛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面临的危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4)在紧急避险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作出重大调整的;

(5)其他需要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况。

8.2  宣传

办事处应急办应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公共安全和风险防范意识,提高辖区群众的避险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8.3  预案培训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预案培训。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培训,每年汛期前至少培训一次。

8.4  预案演练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本地险情建立紧急避险预案的应急演练制度,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各行政村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演练。

8.5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办事处应急办负责解释。

8.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八岗办事处

                202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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