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明港办事处
乡级
2023-07-07
2023-07-07
新郑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新郑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郑市和庄镇陶庄村、小岗王村,八千乡君赵村、花园村、邢庄村。位于南海大道以南、京港澳以东、南至长葛交界处。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交通运输项目,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新郑市委托和庄镇、八千乡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新郑市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新郑市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7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