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
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前的公示
根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关于 〈修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企业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暂行)〉的通知》(郑港应急〔2024〕74号)及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评审,现将拟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等情况,可电话反映,一经查实将依照规定取消其申报资格。
企业名单: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航空港第六加油站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第十五加油站
公示时间: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6日
通讯地址:河南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舜英路东南兴瑞汇金1号楼
联 系人:航空港区应急管理局危化科谢小刚
联系方式:0371-86198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