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
- 下设机构,法院
- 2015-12-12
法院
(一)机构职能
负责实验区内案件审判工作,行使基层人民法院职权。目前,实验区人民法院内设机构设置方案正在审批当中,因此尚未直接办理各类案件。辖区内普通一审案件分别暂由新郑市、中牟县、管城回族区三个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具体是:民商事、执行案件由新郑市人民法院、中牟县人民法院按照原区域管辖,刑事、行政案件由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办公地址
河南•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中段云鹤食品厂对面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86198366
传 真:0371-86198366
(四)领导分工
尚未确定
(五)机构设置
审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