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港〔2019〕141号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持续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区各委(部)、局、办,各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持续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殡葬改革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1月12日
持续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殡葬改革的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等16个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及《郑州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借鉴先进地区有关殡葬改革经验、经征求区有关单位意见,结合航空港实验区实际,为加强殡葬管理和服务,持续推动殡葬改革,现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新发展理念,围绕建设惠民、绿色、文明殡葬,以推动殡葬改革为牵引,以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障,以创新殡葬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整合资源、规范管理、优化服务、深化改革,推动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更好服务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国际、魅力、幸福、机遇”航空港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改革,移风易俗
坚定不移推行殡葬改革,把尊重生命、绿色文明的理念贯穿于殡葬改革全过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传承发展优秀传统文化,破除丧葬陋俗,树立殡葬新风尚,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统筹协调、综合治理
坚持区统筹部署、部门协调推进、办事处主体落实的原则,强化民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完善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强基层工作力量,建立健全组织有力、职责明确、协调顺畅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发挥基层群众自治、行业协会自律、社会监督等方面作用,创新监管手段和治理方式,实现政府、社会、市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
(三)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加强殡葬行业监管。积极推进殡葬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
(四)结合实际,多措并举
针对当前航空港实验区项目建设征地拆迁中遇到的“乱埋乱葬”“葬无去处”“变相土葬”等问题,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解决好“存量”坟墓,依法依规管理好“增量”坟墓。加紧推进骨灰堂和生态葬场地建设,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的新理念、新风尚,培育形成齐抓共管、群众自觉参与的惠民、节地、生态、绿色殡葬新格局。
三、目标和任务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遗体火葬制度,力争全区遗体火化率达到100%;加大对散埋乱葬坟墓的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殡葬服务网络和高效有序的殡葬管理体制,基本实现“六化”目标: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殡葬服务优质化、殡葬管理规范化、殡葬改革有序化、骨灰处理生态化、殡葬习俗文明化。
计划2020年开工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和生态葬场地2处,2021年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2021年再开工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和生态葬场地4处以上,2023年完工并投入使用,实现航空港实验区415平方公里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全覆盖,骨灰集中安置率达到100%。
四、主要措施
(一)贯彻落实遗体火葬制度
坚持遗体火化制度与骨灰安置政策相结合,既要巩固和提升火化率,又要大力推进骨灰集中节地生态安葬。对遗体违规土葬、骨灰装棺再葬、散埋乱葬等问题,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有关政策规定予以治理,严禁以罚代管、放任不管。
(二)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等九部门《关于推进节地生态安葬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以树代碑等不占或少占土地、少耗资源、少使用不可降解材料的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加快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引导殡葬从依赖资源消耗,逐步向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转型。加大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选址,提供树葬、花葬、骨灰存放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提高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
本方案实施之日起,对航空港实验区原农村居民新死亡人员火化并选择生态葬或在公益性骨灰堂安葬的,给予其家属一次性安葬奖励2000元(凭火化证、骨灰寄存证领取);鼓励少数民族死亡人员进行火化,采用骨灰安葬不留坟头或者深埋遗体安葬不留坟头的节地型绿色安葬方式,对实行绿色安葬方式的少数民族死亡人员给予其家属一次性安葬奖励3000元(凭火化证或骨灰寄存证领取)。
(三)加快推进殡葬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在航空港实验区415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的生态廊道等区域布局6处公益性骨灰堂和生态葬场地,6处公益性骨灰堂和生态葬场地由社会事业局牵头开展具体方案设计、实施及管理运营研究工作,委托兴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代建;计划在2020年在航空港实验区北部和南部开工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和生态葬场地各1处,力争2021年年底前完工并投入使用;计划在2021年再开工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和生态葬场地项目4处以上,力争2023年完工并投入使用。
根据航空港实验区当前实际需要,在第一批启动的2处公益性骨灰堂和生态葬场地规划范围内,可以划出局部区域进行简单设计和绿化,以满足近期生态葬的需求。
(四)妥善解决当前航空港实验区范围坟墓存量问题
1. 对在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已建成生态廊道范围内的坟墓,可以实施不立碑、去坟头、绿色遮挡。对同意不立碑、去坟头,并达到验收标准的坟墓,给予其家属按每坟5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2. 鼓励在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坟墓、遗骸实行生态绿色安置。航空港实验区原农村居民死亡人员骨灰免费安葬在航空港实验区公益性骨灰堂和生态葬场地;在航空港实验区公益性骨灰堂建成前,航空港实验区原农村居民骨灰选择在航空港实验区以外公益性骨灰堂临时存放的,凭收据航空港实验区予以每盒骨灰100元∕年补贴,待航空港实验区公益性骨灰堂及生态葬场地建成后迁回进行安置。对于以前合法土葬,采用火化和生态葬安置的遗骸,火化费用由政府全额补贴,并给予其亲属一次性奖励2000元。
对三代以上的坟墓所有人的认定应当有5人以上作出书面证明,不能确定所有人的按无主坟或文物进行处置。
3. 对以前合法土葬、采用棺椁安葬,选择在航空港实验区以外区域安置的遗骸,凭当地出具的收据或证明,给予其家属一次性奖励3000元。
4. 由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负责、会同各办事处,利用生态廊道规划若干处不立碑的生态树葬点,以满足航空港实验区群众的不同需求。
(五)积极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深化丧葬习俗改革,把殡葬移风易俗纳入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之中,加大推进力度。根据需要,统筹规划和建设殡仪服务站等集中治丧场所,合理设置祭扫专门区域,引导群众文明治丧、低碳祭扫。开展农村散埋乱葬专项治理活动,把此项活动作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改善社区环境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充分发挥村(社区)委会和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作用,把治丧规范纳入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培育和推广文明现代、简约环保的殡葬礼仪和治丧模式。深入挖掘阐释清明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的教育资源,充分依托殡葬服务纪念设施,建设生命文化教育基地,打造优秀殡葬文化传承平台,弘扬尊重生命、孝老敬亲、厚养薄葬、慎终追远、天人合一等思想文化,崇尚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培育现代殡葬新理念新风尚。
加强宣传,营造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将每年的4月设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宣传月活动期间,集中进行强势宣传,宣传殡葬改革、墓地拆迁法规政策,报道先进典型,教育干部群众,使生态殡葬、绿色殡葬、和谐迁葬的法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六)强化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要求,增强党员干部从严律己意识,强化党纪法规的刚性约束。党员干部要做法规制度的遵守者,去世后依法实行火葬、骨灰集中规范安葬;要做文明风尚的引领者,带头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并加强对其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办理丧葬事宜的教育和约束,以正确导向和行为示范带动广大群众革除丧葬陋俗,弘扬新风正气。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去世后违规土葬、散埋乱葬以及治丧活动中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七)全面加强殡葬管理执法
构建由民政、城管、公安、国土、林业、工商等部门及13各办事处组成的航空港实验区殡葬管理联合执法体系,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殡葬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宣传殡葬改革政策,倡导殡葬文明新风尚;依法、依规查处城区居家办丧、游丧、土葬、二次棺葬等殡葬陋习;监管、查处殡葬服务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殡葬服务收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障殡葬改革顺利进行,管委会调整充实航空港实验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全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局,张玉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国玺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落实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动互动。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殡葬管理政策标准制定、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殡葬设施监管等工作。组织人事部门要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宣传部门、文明办要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创建活动内容。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殡葬事业发展的规划,建立殡葬事业公共投入和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的殡葬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公安机关要加强对本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的管理,查处丧事活动中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和私自改装车辆运输遗体的行为,并积极商请民政部门共享殡葬信息,从中发现死亡人员未销户口线索,及时调查核对、注销户口。财政部门要保障落实惠民殡葬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所需的资金,合理核拨殡葬事业单位运营管理经费和殡葬事业发展经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完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死亡后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发放政策。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要依法保障纳入规划的殡葬设施用地需求,纠正和查处违法占地建设殡葬设施、违法占用耕地林地建坟等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要依法指导支持火化机环保改造,强化殡葬活动的生态环境监管。规划和建设部门要依法加强殡葬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文化部门要加强对治丧活动中营利性演出活动的监管。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的管理和医疗机构太平间的管理,指导殡仪服务机构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工商部门要配合查处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等违法行为。财政、价格主管部门要依法制定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查处殡葬乱收费行为。宗教事务管理部门要依法规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骨灰存放设施等行为。人民法院要依法受理违法安葬行为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基层党组织、村(居)委会以及殡葬行业协会、红白理事会、老年人协会等基层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各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办事处、村(社区)殡葬管理工作网络,充分发挥办事处和村(社区)基层组织的作用,推进殡葬改革深入发展。
(三)加强督查评估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殡葬工作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评估,加强跟踪分析和通报,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本方案制定的奖补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期限5年,到2024年12月30日止;航空港实验区415平方公里外的代管区按照此殡葬改革方案实施。殡葬改革奖补政策具体实行办法由社会事业局会同财政局另行制定。
《持续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殡葬改革工作方案》(郑港(〔2019〕141号)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