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2020-11-28
关于2020年11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0年11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链接 |
1 |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北货运区及飞行区配套工程项目 | 郑港环审(2020)3号 | 2020.11.20 | 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二跑道北侧 | |
2 | 河南英能新材料有限公司先进纳米材料研发项目 | 郑港环表(2020)45号 | 2020.11.24 | 河南英能新材料有限公司 | 恒丰科创中心11号楼二层 | |
3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第七安置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 郑港环表(2020)46号 | 2020.11.24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局 | 规划园博园西七街以东、邻里西路以北 | |
4 | 郑州天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医用口罩14000万个项目 | 郑港环告表(2020)25号 | 2020.11.27 | 郑州天治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A24号楼3楼、4楼 |
二、2020年11月第二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予许可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退回函链接 |
1 |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北货运区及飞行区配套工程供油工程 | 郑港环函(2020)7号 | 2020.11.24 |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第二跑道北侧 |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