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 新港办事处
- 政务,通知
- 2020-12-01
各管区、各部门,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新港办事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11月26日
新港办事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冬春季历来是火灾高发尤其是重特大火灾多发季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河南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郑港防安〔2020〕5号)要求,确保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辖区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穿到消防工作全过程,围绕“防大火、控小火、遏亡人”的目标,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有效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遏制较大和有影响火灾,坚决杜绝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维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行动的领导,确保防控工作有条不紊、持续、高效进行,成立新港办事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艳霞 办事处主任
常务副组长:赵彦民 党工委副书记
副组长:卢 刚 人大工委主任
张超杰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李建国 办事处副主任
马培洲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苏乾坤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付建立 办事处副主任
张海婷 办事处副主任
左永杰 办事处主任助理
翟杰伟 办事处主任助理
苏水森 副科级干部
李军锋 副科级干部
王石凯 副科级干部
周新伟 副科级干部
刘 军 办事处主任助理
刘志国 办事处主任助理
赵志刚 办事处主任助理
桓宏森 办事处主任助理、民事调解办公室主任
成 员:各管区区长、各部门负责人
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辖区企事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事处巡防队,左永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马宪凯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辖区冬春火灾防控各项日常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排查
强化对大型商场、酒店、KTV、网吧、集贸市场、村庄、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医院、机关以及门店等单位、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防火、防突发事件人员踩踏;强化对村庄、社区、出租屋、“多合一”场所的隐患排查整治,防违规用火用电取暖、防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留宿人员;强化对大型商场、酒店、村庄、社区等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等隐患的排查整治。
(二)企事业单位集中排查
强化对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专项经费、消防安全台账的排查整治;强化对企事业单位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灯的排查整治;强化对企事业单位配电室、电气线路的排查整治等。
(三)社会养老(福利)机构集中排查
结合本辖区福利机构排查情况,进一步落实行业消防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社会养老(福利)机构火灾风险和隐患问题,督促社会养老(福利)机构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提升行业消防安全整体水平。
(四)辖区出租屋集中排查
集中排查整治电动车在室内、门厅、走廊等区域停放、充电、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堆放易燃可燃物等行为;要求出租屋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和应急灯等设备,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对不满足疏散要求的建筑、楼栋增设疏散楼梯(室外楼梯)、安全出口。设置确有困难的,应当配备消防软梯等逃生设施并严格控制楼栋内居住人数;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简易喷淋等自动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其运行情况;推广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杜绝储存瓶装液化石油气现象;加强巡防、社区微型消防站等人员力量、装备器材的配备,加强对人员集中居住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防火巡查尤其是夜间及后半夜的巡查力度。要广泛发动各级网格力量,发动群众自觉排查、积极举报身边的火灾隐患,实现对火灾隐患的群防群治。
(五)安置区集中排查
督促回迁安置区建立健全物业管理组织,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集中整治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消防设施停用、损坏,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疏散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要合理规划建设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并安装电气过载保护、消防通道划线管理等相应防护措施,坚决杜绝电动车在室内、门厅、走廊等区域停放、充电行为。
(六)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建筑集中排查
按照“三个必须”原则,集中排查使用彩钢板的单位和场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板材、冷链企业等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依法责令拆除或更换合格材料。加强建筑施工以及老旧小区改造安全监管,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严禁在保温材料中直接敷设电气线路,严禁在喷涂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等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明火。加强彩钢板生产、流通环节动态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七)消防安全宣传方面
办事处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通过微信平台发送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示,各管区及各部门负责人通过转发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范围,达到层层转发、层层扩散、层层学习的效果,以点带面,促进宣传教育惠及广大群众。
(八)隐患处理
对以上集中排查整治中出现的问题要整理并记录在案,对一些隐患突出,整改时限长的必须做到“回头看”防止隐患反弹,杜绝小隐患残留,坚决确保消防安全。
四、工作时间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11月30日前)
各管区、各部门督促分包企业、村、工地、学校、医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有效防控措施并快速做出行动部署。思想上要高度重视,行动上要确保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并将工作责任具体到人。
(二)集中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25日)
各管区、各部门加强工作调度,细化工作措施,全力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各项任务落实到行动上。
(三)工作总结阶段(2021年3月26日至3月31日)
1. 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 对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各项制度,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管区、各部门要督促各自负责领域和分包企业、工地,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作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推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二)周密部署,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辖区各单位要围绕本方案工作重点,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成立领导组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切实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宣传发动,形成全社会共同防御火灾的良好局面。
(三)认真总结,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报告。各管区、各部门要做好各自领域和分包企业(工地)等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每月23日前向办事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1年全国“两会”后10天内,办事处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实验区防火安委办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