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2020-12-12
关于拟批复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郑州机场油库公路收发油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批复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郑州机场油库公路收发油装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1日—2020年12月1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郑州机场油库公路收发油装置项目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迎宾大道1号 | 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河南拓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迎宾大道以南,华夏大道以西,在机场油库现有厂区内建设1座装卸油棚、1座门房及油样棚、2台卸油泵、1台回收泵、油气回收装置等,扩建完成后新增公路卸油、公路发油和底油处理等功能,年新增收油能力20万吨。项目总投资720.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1万元。 | 一、废气:运营期发油作业废气经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三、噪声: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