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2021-01-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拟批复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2日—2021年1月14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混凝土项目 | 郑州航空港区南海大道北侧,京港澳高速东侧 | 河南双龙混凝土有限公司 | 郑州容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区南海大道北侧,京港澳高速东侧,利用厂区内现有空地扩建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及骨料仓、粉料仓等配套辅助工程,项目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商品混凝土8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 1. 废水。厂区进出车辆、罐车及搅拌设备冲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等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2. 废气。商品混凝土投料及输送粉尘、粉料筒仓粉尘、搅拌机搅拌粉尘分别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堆场全封闭并设置洒水喷雾系统。 3. 噪声。设备噪声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4.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