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综保区和口岸服务局
- 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2021-01-19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向社会公布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20年,郑州航空港实验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条例》要求,严格落实上级印发的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以航空港实验区口岸业务服务局门户网站为依托,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强化政民互动,积极推进法治政府、阳光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强化领导,注重考核监督。口岸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并在门户网站领导介绍专栏对外公布。同时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继续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将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发布的主渠道,全年共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0条。
(二)围绕重点,增强公开实效。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明确公开主体,围绕口岸经济发展等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三)夯实基础,提高公开水平。积极参加港区管委会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认真学习《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信息员应用与操作手册》,大力提高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水平。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70 | 70 | 449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6 | 1.5万元 |
2020年,通过门户网站在线主动公开的信息70条,其中工作动态55条,通知公告4条,机构职能2个,领导介绍4个,其他5条。
三、依申请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五、信息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在信息工作中,一是信息制作水平进一步提高。要继续坚持“全面、准确、客观、及时”的原则,坚持多路并举抓质量,通过多参会阅文,多会商研究,多次把关审核,确保信息报送“出精品”。二是捕捉亮点能力进一步提高。要围绕领导决策,切实把握政府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在捕捉亮点信息、挖掘特色信息、提炼典型信息方面狠下功夫。三是要更加严格筛选报送信息质量,把最能反映口岸局工作特点、上级急需了解、紧跟工作形势的信息,及时地报送。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