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 2021-02-10
关于2021年2月第一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2021年2月第一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链接 |
1 | 河南永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水稳沥青搅拌站项目 | 郑港环表(2021)2号 | 2021.2.2 | 河南永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长鹰路与梁州大道交叉口北200米路东侧 | |
2 | 郑州名航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机场工程配套搅拌站 | 郑港环表(2021)3号 | 2021.2.2 | 郑州名航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冯堂办事处卢家村 | |
3 | 河南衡谱分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基于多组分快速检测技术创立的高端分析测试平台 | 郑港环表(2021)4号 | 2021.2.2 | 河南衡谱分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郑州台湾科技园C3号楼1、3、4、5层 | |
4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祥符刘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 | 郑港环表(2021)5号 | 2021.2.3 | 郑州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范围南水北调以东区域,规划电子信息八路和巢湖路中绿廊内 |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