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1-03-1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批复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等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3月12日—2021年3月16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扩建建设项目 |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华夏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西800米路北 | 郑州卓峰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华夏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西800米路北,利用厂区内现有空置场地建设口服液、消毒剂、滴眼滴耳剂、口服固体制剂生产车间、中药饮片车间、中药提取车间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可年产甘桔清咽口服液1亿支,消毒剂0.2亿瓶,滴眼滴耳剂0.6亿支、口服固体制剂0.36亿袋、胶囊0.5亿粒。项目总投资2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8.7万元。 | 一、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分别经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燃气锅炉安装低氮燃烧+烟气循环装置,燃烧废气经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药渣暂存间、质检中心、污水处理站及动物房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一并经市政管网排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置。 三、噪声: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2 | 河南向氏药坊本草医药有限公司消毒产品卫生用品生产加工项目 | 台湾科技园14号楼2单元西南户3-4层 | 河南向氏药坊本草医药有限公司 |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赁台湾科技园14号楼2单元西南户3-4层约600平方米厂房,建设消毒产品卫生用品生产加工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生产60万瓶消毒抑菌液、50万瓶消毒抑菌膏、50万瓶消毒抑菌凝胶、80万包消毒抑菌粉及60万瓶消毒抑菌片。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 一、废气: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和有机废气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最终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设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