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1-04-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批复郑州创泰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小分子CMC制剂研究平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25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1 | 郑州创泰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小分子CMC制剂研究平台 | 梁州大道与黄海路交叉口临空生物医药园15#楼 | 郑州创泰生物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临空生物医药产业园B区15楼1-4层,利用建筑面积共6651.54平方米车间建设1条制粒生产线、1条注射剂生产线、2条口服液生产线及质检实验室、仓库、动力中心等配套辅助设施。建成后可年产固体制剂20000万片(粒/袋)、注射剂1500万支、口服液1200万支,进行60个中试项目生产(仅为中试规模生产,不涉及研发调试及后期效果实验)和1000批次产品检测。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1万元。 | 一、废气:生产过程中称量投料、包衣、干燥、粉碎、制粒、压片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实验室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等经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冷却塔定期排污水一并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港区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运营期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四、固废: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设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