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1-05-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对河南戴德实业有限公司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烘干沙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0日—2021年5月12日。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烘干沙生产线及其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 郑州航空港区龙港办事处八岗村 | 河南戴德实业有限公司 |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于龙港办事处八岗村,占地面积28000.01平方米,项目建设1条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含1条配套烘干沙生产线)和2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沥青混凝土及商品混凝土拌和站、烘干沙生产线、骨料仓、粉料仓、沥青储罐等,项目建成后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吨、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3.5万元。 | 1.废气。沥青混凝土生产线上料、提升、筛分、烘干、矿粉筒仓、沥青呼吸孔及拌和产生的废气及烘干沙烘干、筛分、干沙仓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投料、粉料筒仓、搅拌机搅拌产生的粉尘分别处理后达标排放;原料库全封闭并设置喷雾抑尘装置。 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固废。危险固废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安装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设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星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