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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5-28
新港办事处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农业农村 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管区、各部门、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将《关于集中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5月24日  

关于集中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依据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郑农〔2021〕63号)、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关于集中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郑港事业〔2021〕35号)等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实验区关于集中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抓手,以净化城乡社会治安环境为主线,以排查整治危害农村稳定、破坏农业生产、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为重点,集中力量对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农资打假、私屠滥宰、渔业非法捕捞(养殖)、农民负担及村务监督等重点行业领域乱象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打击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行为,有效遏制行业领域治理乱象,有效解决行业领域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业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农业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农村社会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积极开创乡村治理有效新格局,为建设好美丽乡村,实现全面小康提供有力保障,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港区、法治港区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广泛动员全办事处农业农村领域各方力量,以强化治安防控为根本,以全力化解矛盾为要点,以推进扫黑除恶为突破,以加强宣传教育为深化,以队伍建设为保障,积极落实各项有效措施,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提升“三农”工作满意度以及平安创建知晓率、参与率,具体目标如下:

(一)行业领域治理形势持续好转。以扫黑除恶为契机,组织开展各类专项严打行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强化行业治理、行业监管,预防黑恶势力滋生,消除公共安全隐患,化解社会矛盾,使农业农村立体化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群防群治机制进一步优化,社会安定和谐,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

(二)农业系统为民服务的效能明显提升。开展农业农村部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作,为民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效果显现,业务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三农”工作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对扫黑除恶、平安农业创建工作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农业建设积极性明显提升。平安农业工作深入推进,宣传渠道不断拓宽,宣传方式多样化,深入人心,宣传范围全面覆盖,人民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积极性高涨,平安创建知晓率显著提升。

三、整治重点

(一)农村土地确权及承包,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中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垄断农村集体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农民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等问题。

(二)农药、种子、化肥、兽药、饲料及其添加剂等农用物资制假售假、违规经营等问题。

(三)农产品种植养殖过程中质量安全管控不规范、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非法添加物、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等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的违法违规问题。

(四)农业机械交通安全、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法作业、农机生产安全等问题。

(五)农业环境保护和管理、外来物种管理、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六)无证屠宰、病死猪、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问题。

(七)推进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和信访、举报投诉等问题。

(八)农村人居环境、村庄整治、村容村貌、美丽乡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九)出国人员的审查与管理、邪教活动冒头、舆情监测、智慧农业、农业物联网、网站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十)渔业捕捞、养殖行业监管中存在的涉黑涉恶涉乱问题。

四、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半年,从2021年4月开始,2021年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步骤。

(一)摸排部署阶段(4月底至5月底)。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印发《新港办事处关于集中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各村和涉及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周密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围绕整治重点,结合本辖区、本领域实际,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各行政村农业农村领域专项整治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于2021年5月10日前报办事处农办备案。

(二)打击整治阶段(6月初至9月中旬)。各村和涉及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压实责任,明确分工,尽快摸清各自领域、辖区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农资管理、农机使用与管理、农业环境保护和管理、土地流转使用与管理、农民合作社建设与发展、渔业非法捕捞、非法养殖、信访案件方面突出问题。根据排查情况开展集中整治,并于5月10日前填写《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报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月报表》与实施方案同步报至农办。2021年5月至9月间,每月1日各村和涉及部门要报送集中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进度,9月25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建章立制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按照边整顿边治理、边建章立制的工作原则,在严厉打击重点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和乱象整治的同时,深入剖析原因,找准行业监督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对症施策,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综合治理,完善行业监管各项制度、办法、规章,构建行业监管惩治长效机制。各村和涉及部门于2021年9月25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办事处农办。于10月10日前由办事处农办汇总形成全面工作总结上报区社会事业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和涉及部门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及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充分认识集中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区、办事处党工委总体部署要求上来,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全面排查整治。各村和涉及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承担职责任务,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打击和集中整治活动。要高度重视各级纪委监委、公检法机关联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对农业农村系统自身难以整治的重点乱象和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相关业务部门进行重点整治。

(三)严格执法监管。各村和涉及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畅通举报渠道,对违法犯罪问题线索,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要建立健全联防联控联动机制,积极联合当地公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打私办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行动、联合执法、集中整顿、集中执法,真正发挥集体震慑作用,营造整体打击效果。

  •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村和涉及部门要及时梳理总结集中开展农业农村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宣传专项整治成果,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对专项整治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事迹要大力宣传和表彰,对行业乱象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以及个人在专项整治中通风报信、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要督促严格依法依纪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