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1-06-02
一、新申请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二条 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经审查,现将我局排污许可证核发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郑州百瑞动物药业有限公司 | 914101847822340897001P | 2021.05.12-2026.05.11 |
2 | 郑州航空港兴港能源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区导航路加油站) | 91410100MA410W8R44001U | 2021.06.01-2026.05.31 |
二、重新申请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项目;
(二)生产经营场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发生变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数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增加。现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对以下1家企业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1 | 郑州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航空港区供热分公司 | 91410100170031205T006R | 2021.05.21-2026.05.20 |
三、变更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在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内,排污单位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审批部门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变更手续。现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对以下1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予以变更。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变更原因 |
1 | 中国航油集团河南石油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加油站 | 9141010056514831X3001U | 排污单位名称和公司法人进行变更 |
四、注销
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发环保部门应当依法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注销手续,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告:(一)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排污单位被依法终止的;(三)应当注销的其它情形。现根据上述规定依法对以下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
序号 | 企业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决定事项 |
1 | 郑州航空港区航程航投置业 有限公司 | 91410100080844771T001Q | 排污许可证注销 |
郑州航空港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2021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