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局
- 2021-06-17
关于拟批复郑州晶拓国际钻石有限公司年产20万克拉合成钻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拟批复郑州晶拓国际钻石有限公司年产20万克拉合成钻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1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晶拓国际钻石有限公司年产20万克拉合成钻石项目 | 豫发锦荣信息科技园8号楼5-6层 | 郑州晶拓国际钻石有限公司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豫发锦荣信息科技园8号楼5-6层,租赁6104.14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建设合成钻石加工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0万克拉合成钻石。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 | 一、废气:运营期切割、磨床、打边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废水:运营期不产生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由市政污水管网引入航空港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废: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噪声:采取安装减振器、隔声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 |
二、听证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建设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